【政策速递】青岛市雏鹰企业申报开始啦!

分类:政策解读

发布时间:2023-08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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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企业:

近日,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正式下发《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青岛市雏鹰企业的通知》,面向我市注册并合法合规生产经营,具有较强创新能力,得到市场认可,有望快速成长为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的优质高成长中小企业。

具体安排如下:

申报范围及条件

申报企业需满足《青岛市雏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文件所要求的申报条件:

 

·在本市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时间满一年以上、六年以内(本年度申报企业的注册时间截至20221231日);

·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两年度(2021年、2022年、2023年)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提供的产品(服务)不属于国家禁止、限制或淘汰类(按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(2021年修改)查询结果),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;

·企业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部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300号)规定的中型、小型和微型企业;

·企业上一年度(2022年)营业收入总额在500万元以上;

·除满足以上条件外,至少应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两项

1.企业营收快速增长。近两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达15%以上;

2.企业创新能力强。企业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;

3.拥有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(或服务)相关的2项以上的类知识产权或4项以上的类知识产权(见《管理办法》);

4.企业近三年参与制定过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,且在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五名;

5.企业近三年以股权融资形式,单轮次获得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投资500万元人民币(以实际到位资金计算)以上或估值5000万元(以最后一轮股权融资估值计算)以上;

6.企业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,或获得青岛市市长杯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三等奖以上名次;

7.企业近三年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(见《管理办法》),并在获奖企业中排名前三名;

8.企业拥有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(见《管理办法》);

9.企业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(课题)立项;

10.为青岛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配套关键零部件或技术(链主企业指《青岛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方案》公布的首批链主企业)。

网上申报

企业请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提报材料,申报详情点击以下链接。

申报程序

·企业网上申报。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95日(星期二)1700。逾期系统将关闭,不再受理项目申报。

·区市网上初审。各区市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,完成网上推荐。各区市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主管部门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911日(星期一)17:00。逾期系统将关闭。区市推荐上报后,不再修改补充材料。

·汇总材料上报。各区市民营经济(中小企业)主管部门根据网上审查情况,于2023912日(星期二)12:00前报送至市民营经济局。

·市级审核。市民营经济局根据企业申报材料、区(市)审核意见等情况组织评审。评审结束后,对拟认定企业名单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公布为2023年度青岛市雏鹰企业。

政策咨询

市南区51989380,市北区82820159

李沧区51983321,崂山区889980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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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墨区66091620,胶州市82288668

平度市87364327,莱西市88405051

高新区68686931,自贸片区86763772

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 55583236 51917612

 

技术支持

青岛政策通平台  85017188

 

消息来源: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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